违约后遇不可抗力风险谁承担
作者:刘琬琳 更新时间 : 2019-01-09 浏览量:1680
某批发公司向某化工厂订购洗衣粉10吨,双方在合同中约定:工厂应2008年9月1日至10日将货送到批发公司的仓库;在此期间内的任何时候只要化工厂送货上门,批发公司都应当立即收下,并于收货后的 10 日内付款;若有一方违约,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。9月10日上午10时,化工厂司机王某开车将这批洗衣粉运至批发公司的仓库时,发现仓库门锁着,经了解才得知该仓库的保管员此时正在公司开会。在王某去公司找该保管员来收货时,恰遇天降暴雨,将车上的洗衣粉淋湿了一部分。仓库保管员见此状,便拒绝收货。王某只得开车返回化工厂,另换了10吨于当天下午再运到该仓库交货。因该仓库保管员上午的收货不及时,致使洗衣粉被淋湿,给化工厂造成损失3000元。事后查明,该仓库保管员在那天早晨便被告之那场暴雨将于本日上午10 时左右降临。交货之后第五天,批发公司向化工厂支付了合同约定货款8000元。化工广向批发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上述损失,但被批发公司拒绝。无奈化工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,要求批发公司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共计6000元。法院最终支持了化工厂的请求。 文章摘自网络,如有侵权联系删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