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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红主播踩踏警车找刺激

作者:刘琬琳  更新时间 : 2019-03-22  浏览量:474

网红主播踩踏警车找刺激
近日,在赫山区万达广场附近,两名男子踩踏巡逻警车,并拍下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,据了解,两名男子是某短视频平台的网红主播,踩踏警车是为博取点击率。两名男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,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。对此,赫山警方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吴某(男,29岁,娄底市涟源市人)、夏某(男,21岁,益阳市赫山区人)。事后,吴某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,办案民警在赫山区八字哨镇将另一行为人夏某抓获归案。
寻衅滋事罪
寻衅滋事罪是社会生活中频发发犯罪行为,侵害的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,客观上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,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等,在刑罚方面,我国刑法规定,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寻衅滋事罪包括四种行为: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,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,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,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这四种行为中都规定了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,说明如果只是一般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,则不够成犯罪应该按一般的治安案件进行行政处罚。
本案中,行为人吴某、夏某为某视频平台网红主播,二人为了博得点击率,公然踩踏巡逻警车,并且将视频上传到网上,广泛传播,而其行为属于任意毁坏占用公私财物,并且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,但由于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更严重的后果,二人的寻衅滋事行为尚未构成犯罪,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,最终吴某、夏某分别被行政拘留12天和15天。
相关法条:
《刑法》
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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